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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理论周刊
以法治之力筑牢统计诚信根基

  顾文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统计工作的根本属性与价值取向,阐明了新时代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为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在全系统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着力提升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这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更好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必将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内生动力,激发统计事业的强大活力,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明法治之重,铸统计诚信根基

  “法者,治之端也”。国家统计调查工作是国家治理的“晴雨表”,其数据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的有效性。统计调查工作中若发生不诚信的行为,数据就会失真,政策就会失准,将会严重损害统计公信力、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恪守“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的职业道德规范,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统计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统计职业道德是统计工作者的政治信仰、工作宗旨和职业品格,必须恪尽职守,推动统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广大统计干部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民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兴”。诚信诚实是从道德层面对统计工作主体的自我约束,为依法统计注入精神内涵,而统计法治建设则是通过制度刚性对统计行为进行规范约束,为诚信诚实提供强制力保障,‌二者共同构成统计工作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国家调查队系统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派出机构,肩负着“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重任,要认真履行统计法定工作职责,严守法治底线,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行。

  领法治之要,塑统计诚信新貌

  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以价值观塑造为牵引的系统性工程,其中诚信诚实标定了统计工作最鲜明的价值底色,是依法统计重要的精神内核,而依法统计则为统计工作设定了明确的边界和底线,是诚信诚实的有力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一个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

  坚持以诚信铸魂,筑牢职业道德基石。‌“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诚信诚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统计工作者的安身立命之本。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其根本之要就是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为核心框架推进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明大德”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信仰,服务国家大局。统计工作者须心怀“国之大者”,将个人价值融入国家发展,以真实数据服务国家战略,秉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担当,确保统计数据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守公德”要求我们必须诚信从业,维护数据公信力。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也惠及于民,我们要深入人民群众查实情,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用优质高效的统计产品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严私德”要求我们必须修身自律,锤炼职业品格。统计工作者要以“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为信条,在工作中锤炼严谨细致的品格,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慎独慎微,将诚信诚实内化为精神底色,维护统计队伍纯洁性。‌‌

  坚持以法治固本,守牢统计法治底线。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统计法治建设已从技术规范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统计作为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要求我们务必“敬畏法律、敬畏数据”,以“尊法、学法、用法”为主线,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严于“尊法”,培养法治思维。尊法是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统计法作为规范统计活动的根本准则,要求统计工作者从政治高度认识统计法治的重要性,将依法统计视为维护数据公信力的生命线。勤于“学法”,提升法治素养。学法是将法治知识转化为职业道德能力的关键环节,通过系统学法使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精髓要义,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将法治原则融入数据生产全过程。善于“用法”,深化法治实践。用法是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实践路径,通过正确用法,统计工作才能建立起防治数据造假的制度屏障,推动统计职业道德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优化统计生态。

  行法治之实,促统计诚信长效

  统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之路如江河奔涌,需以制度为堤、以文化为源、以实践为浪,在机制协同中凝聚共识,在普法宣教中点亮心灯,在业务实践中镌刻初心,最终汇聚成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形成工作合力,织就协同共治的“经纬之网”。‌“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统计职业道德建设非独木之舟,而是百舸争流的协同之海。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将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统计职业道德建设路径。

  重视普法宣教,点燃法治信仰的“心灯之火”。“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普法宣教是连接法治规范与道德内化的桥梁,其核心在于通过塑造对于统计法治的认知实现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我们要精准把握不同主体对于统计法治认知存在的差异,通过精准供给开展分类教育,实现统计法治建设的“因材施教”。

  立足工作实际,镌刻业务实践的“初心之印”。统计职业道德的生命力在于与业务实践的深度融合,将规范要求嵌入业务流程,扎根于每一笔数据采集、每一次审核汇总之中,从细微处做起,真正将制度刚性和道德规范转化为执行刚性和工作惯性,构建起“制度保障—文化浸润—实践养成”三位一体的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格局。

  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完善、执法严格、宣传深入、诚信建设等方面协同推进,唯有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才能实现统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青岛调查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弘扬“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以法治之力筑牢统计诚信根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统计保障,贡献属于青岛国调人的统计智慧和力量。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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