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宾
城市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形态,是人类社会在城市空间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五千多年的悠久文明,城市是一个主要载体”。城市文明程度不仅是衡量城市综合实力与发展阶段的关键标尺,更作为一种可转化的生产要素和无形资本深刻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居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是一个涉及多维度、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赓续城市历史文脉,筑牢城市文明根基
城市文明根植于其深厚的历史文脉之中。城市文脉是城市演进过程中积淀形成的历史文化印记,是城市的特色与品牌,更是城市文明的根基与灵魂;而文化遗产则是城市文脉得以延续的物质载体与历史见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需要赓续城市历史文脉、筑牢城市文明根基。
一是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城市文脉。历史是城市独特的记忆,文明则是城市流淌的血液。一座城市的文化遗产,不仅见证了这座城市的历史变迁,也是这座城市文明底色的核心载体。因此,应进一步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理念,立足城市文脉的独特性,推动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不断加大对各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探索形成具有城市个性的文化遗产保护和文脉传承模式。强化文化遗产空间管控,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区格局,加强对历史城区空间结构、街巷肌理、区域环境和特色风貌的整体保护,在增加不可或缺的现代元素基础上保留原汁原味的传统基因,让城市历史传承、城市文脉延续、城市文明彰显。
二是挖掘文化遗产内涵,传承历史记忆。文化遗产是一座城市存于历史、活在当下、面向未来的重要基础,也是一座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基本特质。但文化遗产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产生和发展所处的历史背景、自然环境、人文风俗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构成了其蕴含的各种潜在价值。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应结合时代发展要求,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文化底蕴和时代内涵,从中提炼出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契合现实要求的价值理念与精神追求,进而将这些价值理念与精神追求落实到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制度创新、社会风尚、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推动城市文明在城市空间实践中得到整体性升华。
三是活化文化遗产,推动融合发展。活化利用是对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与传承,应从不同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出发,创新活化利用机制,在充分挖掘其传统功能的同时,融入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功能,使其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成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积极力量与不竭动力。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应结合不同文化遗产的产生方式、资源特点、现实情况、发展阶段、开发前景等,通过分析、评介、诠释其与历史时空、周边环境、现实需要等方面的关联性,为其开发利用和融合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城市文明发展从大规模增量扩张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方向转型。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城市文明风尚
市民是城市文明的直接塑造者。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风尚的灵魂、基石与内生动力,城市文明风尚则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体现与关键驱动。通过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培育与传播城市文明风尚是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核心路径与根本支撑。
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公民道德建设。公民道德是市民文明素质的精神内核与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与价值引领。要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机制,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领思潮、凝聚共识、教育人民,为提高全体市民和整座城市的文明素质、道德水平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将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准则和公民价值规范有机融入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和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激发市民内在的道德自觉,引导市民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涵养城市文明之花。要深入挖掘蕴藏于城市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塑造广大市民的文化品位、审美素养、自律诚信、爱国主义精神以及改革创新能力,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充分发挥在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中“塑形”与“塑神”的双重作用,实现在传承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与时俱进的城市文明创新。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强化对英模人物的宣传、学习,发挥“共和国勋章”“全国道德模范”和国家荣誉称号等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把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崇高价值追求发扬光大。通过开展“讲述城市历史文化故事”“非遗展示体验”“市民文化节”“红色文化传承”等主题活动以及媒体宣传、展览展示、文艺展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市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城市文化的独特魅力,进而在全社会厚植关注城市文明、建设城市文明的人文情怀,助力城市文明风尚培育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
三是以文明培育与文明实践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关键路径,文明培育与文明实践则是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创建的两大核心支柱。要结合城市自身的历史传承和时代要求开展文明培育和文明实践,通过教育引导和价值传播,使全体市民将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广泛参与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全社会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擦亮城市文明底色,彰显城市文明风貌,塑造时代发展坐标。
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丰富城市文明内涵
城市文化软实力是文化软实力在城市空间中呈现的新形态,集中体现了一座城市基于其文化而具有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它深刻塑造着一座城市的独特品格,既是城市文明的核心支柱与精神标识,也是丰富城市文明内涵的核心战略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积极培育城市文明,塑造城市精神”。
一是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城市文化感召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需要不断增强城市文化的内向感召力。要坚持发展文化事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与服务供给,为广大市民提供普惠便捷的文化服务;深入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利用线上文化知识讲座、线上博物馆、线上科技馆、“云展览”“云阅读”等多类型公共文化平台,持续增加公共数字文化内容供给;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向纵深发展,不断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机制,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富有时代特色、更具科技含量、融入日常生活的高品质文化服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及政策,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探索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在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基础上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滋养推动城市文明建设。
二是讲好城市文化故事,提高城市文化影响力。城市文化影响力是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基本体现与重要衡量维度,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需要不断提高城市文化的外向影响力。要加强城市文化传播资源整合与统筹,促进宣传、招商、文旅、教育、外事等各领域协调配合,推动部门、媒体、高校、企业等主体协同发力,形成多渠道、立体式城市文化传播新格局,努力讲好城市文化故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影视作品、文艺表演、推广推介等各种工具、各种机会,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城市文化,推动城市文化“走”出去;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实践,鼓励更多有代表性的城市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城市文化传播出去,不断提升城市文化的全球影响力。加强与国际一流文化机构、文化企业的交流合作,让城市在借鉴吸收外来文化有益成果的同时成为“世界看中国、中国看世界”的全球文明典范城市。
三是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增强城市文化吸引力。城市文化吸引力是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核心组成部分,文化旅游则是城市文化吸引力的重要载体与关键引擎。要依托城市独特的文化资源,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文化旅游产品,打造具有高辨识度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和城市文化旅游品牌,展示城市形象和精神气质,提升城市知名度与美誉度。在深入调研和准确把握游客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原则,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传统工艺,融入实用性、艺术性、纪念性、趣味性、便携性等特点,设计开发富有城市文化特色、展现城市文化基因的旅游纪念品,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和城市文化的传播力,在满足游客获得感的同时实现城市文化吸引力的提升和城市文明程度的跃升。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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