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腐蚀司法公正防线的罪魁祸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出台是防治“三案”的治本之策。今年以来,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把督促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教育引导、制度推进、监督推动“三项举措”,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加强宣传引导,将被动填报内化为行动自觉。一方面,多措并举开展学习,通过院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各支委会带学、青年干警竞学、全院干警自学“四学”模式,发挥法院纪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网一端”媒介作用,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重要内涵。另一方面,畅通信息公开路径,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作用,应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杜绝当事人、律师等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干预案件等问题。
强化制度约束,提高制度执行的纪律刚性。制发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项清单、三项机制”,市中院党组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市中院出台《关于落实院庭长案件阅核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对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环节的全周期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定期对“三个规定”暨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开展抽查,每季度进行情况通报,发现问题、严肃整改。对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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