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更好发挥稳住经济大盘“压舱石”作用,推动全年工业经济稳健向好,1月23日,青岛自贸片区在《青岛自贸片区“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措施(一)》基础上,制定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稳基础促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内容主要包括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持续生产、鼓励企业员工尽早返岗,以及对于规上工业企业产值提升的奖励,和企业纳统奖励等。
生产用电补贴最高10万元
实施细则中提到,青岛自贸片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持续生产,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持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2月10日—2月24日),日均生产用电负荷达到90%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日均生产用电负荷达到50%—90%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以2023年12月的日均用电量为测算基数)
返岗交通补贴最高20万元
青岛自贸片区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贴,鼓励企业员工尽早返岗。2月10日(正月初一)至2月17日(正月初八)期间,规上工业企业租用大巴车“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按包车费用(不少于2000元)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自行到片区规上工业企业返岗的非本市户籍员工(30人以上)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省外地区200元/人;2月18日至2月24日期间员工自行返岗的,补贴标准按50%执行,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产值提升奖励最高100万元
在产值提升奖励方面,青岛自贸片区对于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10%—20%(含);或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20%—30%(含),按照产值增量千分之一的比例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于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20%—30%(含);或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30%—40%(含),按照产值增量千分之二的比例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对于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30%以上;或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40%以上,按照产值增量千分之三的比例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奖励资金可用于奖励企业高管团队(高管团队一般为企业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同级别人员等),高管奖励比例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奖励比例不得高于30%。
纳统奖励最高10万元
在纳统奖励方面,青岛自贸片区对于2023年度新纳统的企业,且在2024年一季度实现5000万元以上产值增量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月度纳统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郭念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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