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9日讯 早起出门,发现门口放着一个包,里面还装着30万元现金……面对这种“好事”,家住城阳区荟城路的林先生毫不犹豫地拨打110报警,让巨额现金物归原主。
11月9日一早,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接到荟城路一小区居民林先生报警,他在家门口捡到一个包,里面装着不少现金。正阳路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找到报警人林先生。据林先生描述,他当天准备带孩子出门,推开防盗门感觉门后挤住了什么。林先生到门后一看,发现是一个崭新的蓝色公文包。
“我家住在顶楼,对门也没有人住,这包究竟是谁的呢?”林先生称,他拉开拉链时发现包里装满百元大钞,赶紧拨打110报警。
民警仔细检查包内物品后发现,蓝色公文包里装着一个绿色袋子,里面整齐地放有30万元现金。此外,包里还有一个信封,民警根据触感和形状判断,里面应该是一张手机卡。民警仔细清点现金并做好详细记录后,去物业调取监控,并通过业主群发布了“失物招领”。因为报警人所在单元门附近监控并不清晰,业主群内暂时没人回复,民警将公文包带回派出所妥善保管,开始逐一落实头天晚上到凌晨时段进入小区的车辆和行人。
上午9时许,正阳路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称,他醉酒后弄丢了巨额现金。李先生赶到派出所告诉民警,他把30万元现金用一个绿色袋子包好,装在一个公文包里。民警初步判断,李先生很可能就是这笔巨款的失主。为确保准确无误,民警通过小区物业确认了李先生的业主身份,随后调取李先生描述的时间段监控,确定公文包是他的随身物品。民警还通过银行调取了取款记录,确认李先生就是30万元现金的取现人。
李先生为什么要携带如此多的现金?又为何会落在邻居家门口?据李先生描述,他头天和人洽谈项目合作,为表诚意专门提了30万元现金作为预付款。双方推杯换盏后决定,签合同时再交付款项。李先生酒后回家路上被风一吹,酒劲上头,不知不觉走错了楼,他拿钥匙捅了半天开不了门,这才发现走错了门。现在想想,可能是当时把包落在了邻居家门口。
取回30万元现金后,李先生十分激动,不断向民警和拾金不昧的林先生表示感谢。(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李可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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