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0日讯 20日,记者从市南区了解到,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目前,按照文件要求,市南区正积极落实相关政策。
据介绍,根据通知,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青岛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至少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补贴申领及审核期间,企业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处于在缴状态,即符合申请补助条件。
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包括免申即享和自主申请两种方式。免申即享,是部、省进行新参保人员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信息比对,将新增参保人员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名单推送至参保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各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比对核验申领条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而自主申领,则是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申请,联系各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也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网上入口全程网上办理,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
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期限截至2023年1月31日。需要提醒的是,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企业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不影响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市南区企业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市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张琰 通讯员 齐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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