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开发布,我市新增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公布的10处市级文保单位中,有古遗址2处,为胶州古城墙及护城河、吴家口村南遗址;古建筑1处,为刘氏祠堂;石窟寺及石刻1处,为姚保显造石屋;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处,为青岛春和楼、青岛三江会馆旧址、青岛广东会馆旧址、青岛商会旧址、毕娄哈旧宅、解文卿烈士故居。
(马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