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1月25日讯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个别驾驶员企图挑战法律“红线”,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近期,青岛交警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严厉打击,查获多起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有的驾驶员在酒宴散场后,不顾自己已摄入大量酒精,仍坚持驾车回家,结果在路上被交警查个正着。
借酒消愁醉驾上路酿事故
10月27日晚,山东路与扬中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市南交警事故科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当晚6时50分,驾驶员杨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山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扬中路交叉口时,试图向左侧变更车道,不慎与车道内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交警抵达现场后,对杨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含量为145mg/100ml,判断其涉嫌醉酒驾驶。
此次事故中,驾驶员杨某负全责。随后,民警将杨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27.7mg/100ml。据杨某交代,事发当天中午,心情郁闷的他独自在家饮用一瓶啤酒,午后又前往饭店继续饮用三瓶啤酒。尽管明知饮酒后不应驾车,但杨某因认为家距离不远,便心存侥幸选择酒后驾车,未料途中竟酿成事故。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心存侥幸多名“酒司机”被查
11月3日晚6时许,城阳交警大队夏庄中队在成康路与铁骑山路交会处查获驾驶员陈某涉嫌醉驾。经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医院抽血检测进一步确认为133mg/100ml,属醉酒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陈某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
11月8日12时50分许,城阳交警大队河套中队在裕和路巡逻时,当场查获一名酒驾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53mg/100ml。因无证且饮酒驾驶,驾驶员逄某某被处以罚款1200元。
醉驾司机自诩“酒后很清醒”
11月17日,李沧交警大队李村中队在君峰路东大村路路口设岗查车,期间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当日下午2时47分许,张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查车点时,交警发现其身上散发浓重酒气,于是对张某进行酒精测试,测得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这一结果,张某辩解称,虽然自己饮酒,但意识非常清醒,坚信自己能够安全驾驶。交警对张某的这种侥幸心理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指出酒驾行为的严重性和潜在危害。当张某看到自己呼气测试的数值时,情绪开始变得慌张,反复向交警询问处罚的严重性。为更准确地确认张某的酒精含量,交警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对此,青岛交警提醒,交通安全关乎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酒驾醉驾更是对生命的不负责。请时刻保持警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自身远离酒驾的同时,制止身边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邹忠昊 通讯员 青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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