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1月6日讯 当今信息化社会,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一些人为博眼球、蹭热度,不惜以身试法,肆意制造和散布网络谣言,误导公众舆论。近日,城阳公安分局公布了三起网民网络造谣被依法处理的案件。
2024年3月,网民肖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城阳发生大火”视频,经查,视频中火灾事发地系外地,肖某为博眼球、吸引关注,对视频进行拼接剪辑并发布,引发网民关注。目前,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4年10月,网民王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某开发商将小区幼儿园改为特殊教育学校”不实视频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4年10月,网民于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一男子追逐殴打一名身穿白大褂的男子”视频。视频定位地点为城阳某商场,引发网友热议。经核实,该视频事发地系外地,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警方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魏铌邦 通讯员 林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