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日报社(集团)数字报纸
A09:都市圈
关于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相关手续的公 示

  因李沧区站前路(安顺路-四流中路)道路工程需对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房屋附属物实施征收与补偿。为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之规定,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特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李沧区站前路(安顺路-四流中路)道路工程拟征收范围为李沧区太原路61号的部分房屋、土地及附属物,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暂停办理事项

  1.新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房屋权属分割和抵押;

  4.新增工商营业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5.分立公有房屋承租关系;

  6.其他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登记、审批、许可。

  三、期限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为一年,希望各相关单位及人员配合办理。

  四、相互协助义务

  1.请房地产登记部门书面告知征收范围内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定被征收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

  2.请人民法院书面告知征收范围内房地产查封或需协助执行等相关信息。

  3.收件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正定四路21号;

  联系电话:0532-87639599。

  青岛市李沧区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6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青岛日报社
Copyright © right 青岛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大爱青岛
   第A04版:大爱青岛
   第A05版:青岛面孔
   第A06版:追忆峥嵘岁月
   第A07版:身边事
   第A08版:发布
   第A09版:都市圈
   第A10版:加快城市更新建设 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第A11版:文娱
   第A12版:体育
   第A13版:健康周刊
   第A14版:医声
   第A15版:常青树周刊
   第A16版:关注
“三大秘诀”提升空气质量
“绿喇叭”奏响节水护水最强音
大学生表演环保时装秀
点亮微心愿争做圆梦人
关于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相关手续的公 示
关于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相关手续的公 示
青岛早报都市圈A09关于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相关手续的公 示 2024-06-04 2 2024年06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