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1月29日讯 11月29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中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和15个典型案例。2018年至2021年,青岛中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52件,收案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至2021年,在青岛中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129件,申请不予执行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案件48件,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47件,申请仲裁程序中的保全案件18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9件,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件1件。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仲裁协议被确认为无效及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案件占比低,仲裁程序中的保全率高,体现了司法支持仲裁的立场。申请撤销仲裁案件占比高,多涉及实体争议、证据认定及程序问题。司法支持仲裁国际化发展,对域外仲裁裁决支持率高,2018至2021年,青岛中院审结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8件,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裁定对外国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6件。
白皮书就提升仲裁公信力提出建议:加强对案件证据等的审查力度,对当事人主体身份的审查应细致,重视送达程序正当性与准确率,延长仲裁案件办理期限要慎重,对仲裁员的回避问题处理要妥当。
白皮书还介绍了青岛中院为加强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进行的有益探索,包括与青岛仲裁委员会建立仲裁司法审查联动机制;实行分层管理,要素式审查办案模式,便利当事人通过仲裁司法审查精准维权;法仲联动共同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
青岛中院选取的15个典型案例涉及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审查、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等问题。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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