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1月17日讯 近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货币信贷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出台10条货币信贷政策措施,指导全市银行机构做好货币信贷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通知中要求辖区各银行机构切实把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信贷投放。提升住房领域金融服务水平,努力保持房地产融资稳定增长,积极满足房地产企业和购房居民合理融资需求;同时,指导辖区各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对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借款人的还款做出灵活制度安排,积极纾解借款人还款困难问题。加强重点行业纾困金融支持,落实好货运物流领域市场主体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健全小微金融服务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对全市6077家小微企业无贷户的跟踪培育,积极运用“青岛创业家”融资模式,更好满足就业创业群体融资需求。
通知中对“促进发展”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辖区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机构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积极对接走访我市237个纳入国家项目清单的制造业项目(企业),积极满足制造业企业投资扩产、科技研发等需求。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邹忠昊 通讯员 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