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6日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退职人员晚年生活,使其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106.6万企业退休人员。
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按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部分增加。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41元。挂钩调整具体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5%确定月增加额。第二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分段计算,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2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4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举例: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李先生的缴费年限为47年,那么李先生的养老金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为15×1.2+10×1.4+10×1.6+10×1.8+2×2=70元。
同时,调整还包括了适当倾斜的部分。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对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给予适当倾斜: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
本次调整涉及的今年1—7月份新增的养老待遇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银行账户中,从8月份起新增的养老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相关情况,企业退休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或咨询:一是登录“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办事大厅—社会保险—养老金调待明细”进行查询;二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个人办事”模块,点击“养老信息查询—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待查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后进行查询;三是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查询。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高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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