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0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要求,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在涉路施工监管执法中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管与指导并行,实现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高度融合。
近日,执法人员在使用无人机对省道219改建一期涉青兰高速上跨拼宽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在公路隔离栅网拆除后设置临时围挡、警示锥帽、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涉嫌未落实涉路工程施工安全和交通保障措施。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后指出,该违法行为会带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影响行车安全,随即约谈施工项目经理,开展“说理式执法”,详细讲解涉路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行为危害性,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表示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该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整改情况,作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为施工企业提供“纠错”支持,切实发挥执法检查应有的效果。
沈海高速青岛段改扩建工程开工在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执法服务关口前移,加强对施工准备工作的行政指导,强化事前预防,助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合法依规顺利开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通过践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理念,推动“后端执法整改”向“前端服务预防”转变,引导交通工程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持续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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