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讯 2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去年大数据。去年全市新开户单位15152家,净增单位9968家;新开户职工22.53万人,净增职工6.55万人;实缴单位80514家,实缴职工204.34万人,缴存额332.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13%、3.31%、17.57%。2022年末,缴存总额2729.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7%;缴存余额873.28亿元,同比增长14.59%。
去年,75.4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1.29亿元,同比增长6.3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55%,比上年减少7.05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856.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3%。
贷款方面,去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8万笔120.7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7.46%、20.00%。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1.59亿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88万笔1274.15亿元,贷款余额692.1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02%、10.47%、9.3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26%,比上年末减少3.8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
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170笔54018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4720.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9206.60万元。
去年,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62%,国有企业占18.91%,城镇集体企业占2.44%,外商投资企业占9.9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1%,灵活就业人员占0.09%,其他占12.63%;中、低收入占96.53%,高收入占3.47%。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8%,国有企业占11.44%,城镇集体企业占1.99%,外商投资企业占8.6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6%,灵活就业人员占0.11%,其他占17.61%;中、低收入占99.13%,高收入占0.87%。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9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24%,租赁住房占3.80%,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6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83%,出境定居占0.005%,其他占3.4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42%,高收入占5.58%。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14.7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82%,比上年末增加0.6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1034.6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12%,90-144(含)平方米占68.97%,144平方米以上占5.91%。购买新房占68.59%,购买二手房占31.41%。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4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60%。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12%,30岁-40岁(含)占44.66%,40岁-50岁(含)占14.11%,50岁以上占3.1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3.5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46%;中、低收入占99.40%,高收入占0.60%。
7家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累计为企业减负3307.98万元;为674名职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累计租房提取金额2221.18万元;为16名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职工不作贷款逾期处理,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达372.42万元,有效减轻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
去年,我市新增3家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目前共13家银行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119.25元。2022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区(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2022年共办理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326.29万元。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