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3日讯 2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发布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雏鹰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是今年青岛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培育一批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其中培育雏鹰企业300家以上。
雏鹰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产品、服务、技术、业态、模式、组织等方面取得突破,得到市场认可,具有一定规模盈利预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市民营经济局于今年6月份牵头印发《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方案将完善梯度培育路径机制设为重点任务目标,计划到2025年新培育认定雏鹰企业1000家左右,新培育争创瞪羚企业150家左右、独角兽企业8家左右,逐步构建起“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孵化育强体系,形成全市优质中小企业蓬勃涌现的发展新格局。为规范雏鹰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市民营经济局牵头制定了《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雏鹰企业申报条件、委托评审、认定公示和培育支持等内容,并于今年首次启动了雏鹰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与以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体系不同的是,《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培育企业的范围由之前单一的制造业企业增加到全产业中小企业,重点倾向于具有高成长性的“四新经济”企业。《管理办法》的实施,将积极助推解决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有效推动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速度、数量和质量的有力提升。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