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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鸊鷉、丘鹬、红隼休养康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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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遇险“降人间” 幸遇民警来救助
待鸊鷉、丘鹬、红隼休养康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工作人员在救助红隼。

  本报10月21日讯 鸊鷉、丘鹬、红隼……10月17日至19日,青岛市公安局民警连续三天在延吉路、上海路等地救助遇险鸟类。

  17日晚8时许,市民吴先生将一个灰色纸箱送到市北公安分局鞍山路派出所,里面躲着一只灰色小鸟。据吴先生介绍,他下午经过延吉路时,发现小鸟趴在路边草丛中,便带回了家。吴先生查阅后发现,这只鸟名为鸊鷉,属于重点保护鸟类,2012年被列为濒危物种。

  民警立刻通知青岛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前来查看后表示,鸊鷉主要栖息在水边草丛中,以小鱼虾为食。他们会对鸊鷉进行全面消毒检查,给予及时救治,待其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18日傍晚5时许,市北公安分局即墨路派出所接到孙女士报警,她半小时前途经上海路附近,发现一只鸟落在路面上一动不动,她担心小鸟受伤,找来纸箱将小鸟暂时安置。

  民警将装有小鸟的纸箱带回派出所并联系了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丘鹬。这种鸟白天隐蔽,伏于地面,夜晚飞至开阔地进食。经初步检查,丘鹬没有体表外伤,可能是迁徙期间长途飞行出现疲劳,飞落到闹市区。目前,丘鹬已被保护站工作人员带回,待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19日,黄岛公安分局铁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地里发现一只样子很奇怪的鸟,疑似受伤不能飞行。民警立即联系青岛森林野生动物世界工作人员,将鸟的照片发过去辨认,判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20日,青岛森林野生动物世界工作人员赶到铁山派出所,对红隼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明显伤情。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检查鸟的情况,饲养至康复时再放飞。(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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