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 4日深夜11时20分许,城阳交警与派出所在瑞阳路开展联合夜查时,发现两辆白色越野车一前一后行驶到卡点不远处,一辆车突然拐入路边小路,另一辆车减速慢行。交警立即上前拦下检查,发现两辆越野车的驾驶员均为女性,身上有酒味。经检测,全某和朱某血液内酒精含量分别为39mg/100ml和42mg/100ml,都构成酒驾。
据全某交代,她和朱某是闺蜜,当晚与朋友在饭店一起过七夕都喝了酒。两人原本想找代驾,却一直没联系上,便铤而走险一前一后驾车上路。两人将被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刘瑞琼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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