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建筑面积(㎡) 竞买起始楼面地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370211008001GB00071W00000000 团结路以东、2号疏港高速以南、江山北路以西 社会停车场用地 59678 ≤1.5 ≤35% ≥15% 45 89517 369 3303.1773
2 370211008001GB00050W00000000 团结路以东、淮河西路以北、江山北路以西 社会停车场用地 24693 ≤1.5 ≤35% ≥15% 45 37039.5 369 1366.7576
注: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建筑面积的乘积。出让金中不含契税、耕地开垦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资格及要求》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应为在青岛自贸片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在本地实际经营,依法纳税。
三、拍卖文件的下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四、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领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154号)等资料。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竞买人应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应于2024年11月21日9时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6时,竞买人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收款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资格。
七、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00
拍卖地点: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两宗地块采用带方案方式出让,详细文件可登录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官网http://qdftz.qingdao.gov.cn/进行查看,须由同一竞买人竞拍,不得单宗竞拍。
(二)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青岛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三)拍卖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在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及出让宗地相关的信息。一经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同意接受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对竞买行为和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两宗地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竞买申请书》等竞买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二)网上交易结束后,竞买人所提交纸质文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当撤销竞买人的竞得资格,由出让人没收5%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未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154号)第六条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资料,或暂定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由出让人没收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果无效。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154号),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出让人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由出让人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采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通过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手段影响或操纵交易系统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实施影响网上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其他违法行为。
竞买人须认真阅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所约定的所有事项,并严格遵守,未按规定履行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 办 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57号
联系电话:0532-86769217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