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佳旎
本报10月26日讯 今天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审议有关法规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对我市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市人大有关制度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鲁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兵、栾新、韩守信、张建刚、陈金国,秘书长华玉松和32名委员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第三批)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等。
王鲁明、副市长刘建军、青岛海事法院院长吴锦标分别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
有关拟任命人员与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事项。
市中级法院院长张正智,市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市监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