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大叔今年70岁,自退休以来,一直对理财、投资,特别是高收益产品颇有兴趣。去年,张大叔被一家金融公司的产品吸引,该公司业务人员称,只要投入资金50万元,就可享受每年22%的利息,对于这一高收益张大叔非常满意,在检查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金融牌照后,果断投入了100万。当今年张大叔准备提取收益时,却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对此张大叔很疑惑,明明是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而且还有金融牌照,怎么会突然间就跑路了呢?
专家点评:案例中张大叔接触的公司,虽然是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而且还有金融牌照,但政府部门批准的事情有很多种类,并不是随便有某种政府批准的事项,就可以去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如同一个人拿到了医生执业资格并不代表他就可以去当律师。同样,单金融牌照就有很多种,并不是所有的金融牌照都可以卖“理财产品”的,比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具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牌照或许可的地方金融组织,都不能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此外,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主席多次提出,在现阶段的经济条件下,任何产品如果承诺收益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今年正式实施的资管新规也明确提出,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都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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