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鲁某为了赚取一己私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某老年公司的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交费后可以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很多老人在他甜言蜜语的攻势下,纷纷投钱,结果一年后鲁某跑路,老人投入的资金也被其挥霍一空。
专家点评:本案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该类行为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通过发放宣传单、开推介会等途径公开宣传,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诱骗社会不特定老年对象参与投资。
专家提醒老年朋友们,生活中如果遇到高额返利的投资项目,一定要高度警惕,并且多与子女沟通商量。投资“养老项目”时也要遵循“三看一抵制”的原则,即:一看“养老项目”是否有登记、备案;二看“养老项目”是否真实合法;三看“养老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项目,一定要远离;对于高利诱惑,要保持清醒;对于非法集资行为,要坚决抵制,捂紧“钱袋子”,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