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2月1日讯 平时去菜市场买菜、超市选水果的时候,您有没有过这样的担心:这菜打没打药?这肉是哪儿来的?吃起来放不放心?记者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七大类农产品需带“证”上市,让您买菜时能看得清楚、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据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的证明。目前对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共七大类农产品实施合格证管理。
对于野生菌、捕捞水产品等非人工种、养殖的产品,一般不涉及生产过程中用药问题,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对于屠宰后的畜禽产品,按规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对于生鲜乳和粮食,《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分别作出严格安全管理规定,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
(青岛早报/观海新闻记者 滕丹宁 通讯员 邱顺 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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