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7月23日讯 “水库旁这个摄像头24小时运行,一旦有人接近就会播放警示音,如果是青少年,值班人员将立即到场劝离。”7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城阳区东旺疃社区四清水库,社区工作人员焦毓祥正在介绍防溺水设施。一直以来,青岛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密切家校共育,强化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关注,学生溺亡事故呈逐年下降态势。
防溺水知识入脑入心
记者了解到,为筑牢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堤”,市教育局建立放假前“三堂课”制度,即节假日前,学校组织面向所有教职工的安全部署课、面向全体家长的安全提醒课和面向所有学生的安全教育课。
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每周五放学前和节假日放假前,对学生分别进行1分钟、5分钟和30分钟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居),通过村干部、乡村公益岗、网格员进村入户宣传,特别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做到人人皆知、人人皆懂,人人参与。组织开展暑期未成年学生“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防溺水安全作品征集和“我的安全我来说做拍”活动。组织20万名学生开展“情景式”防溺水应急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提高学生防溺水自救和互救能力。
家校社“同心圆”齐发力
青岛市建立假期预防学生溺水“网格包靠”制度,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包级部、级部包班级、班级包学生的防溺水网格管理机制,对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等特殊学生,做到“一对一”包靠。学校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小组组长每周向班主任报告小组成员一周情况,便于老师掌握学生情况。
暑假期间,市教育局每周利用微信小程序向全市学生家长推送2次近期发生的学生溺水警示案例。通过防溺水一封信、家长告知书、微信群等方式,将学生居家期间的防溺水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督促提醒家长落实好监管责任。
(青岛早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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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溺水常识
一、“六个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孩子擅自下水施救。
二、“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4.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三、“两会”
1.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2.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四、家长做到“四个知道”
1.知去向;2.知内容;3.知归时;4.知同伴。
五、同伴落水怎么办?
遇到同伴落水,千万不要慌乱,第一时间要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同时拨打110报警。
寻找身边的漂浮物抛向溺水者,如救生圈、木板等,也可以在书包里装满矿泉水瓶抛给溺水者。
未成年人不具备直接救人能力,严禁下水或手拉手救援。即使采取智慧救援,也要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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