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9月12日讯 近年来,在一些盗墓小说和电影的渲染下,一些人对古墓葬和古文物动起了歪心思,企图通过盗墓实现一夜暴富。近日,平度法院审理了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分别判处刘某、王某等11人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审法官介绍,被告人刘某曾在2011年因犯盗掘古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其重操旧业,从全国各地“摇人”,纠集王某等人组成了11人的盗墓团伙(其中多人有抢劫罪、盗窃罪前科),并配备了洛阳铲、探测仪等专业设备。
从2021年10月起,该盗墓团伙多次盗掘平度境内的即墨故城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陵埠墓群(平度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
今年2月2日,刘某等人窜到平度市龙虎山“寻龙定穴”,企图探寻古墓位置再次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随后,平度警方展开抓捕行动,其余嫌疑人全部到案。
庭审过程中,刘某、王某等11人均辩称自己不是主犯,为此,主审法官要求当庭指证主犯,最后认定刘某、王某是组织、指挥作案的主犯,给其他人分配工作。面对这个结果,被告人刘某、王某不再对此辩解。
平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等11人交叉合伙,分工明确,有人放风,有人盗掘,盗掘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其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分别判处刘某等11人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张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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