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8月10日讯 近日,一辆“洋气”的黄色小轿车停在宁夏路路边,因为“显眼”的外貌引起了市南交警巡逻中队执勤交警的注意,经逐项查勘,该车的前后杠、尾翼、尾喉、避震、轮毂、轮胎等都不同程度进行了改装,已识别不出车辆原貌。
近日,市南交警巡逻中队执勤警员在辖区宁夏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改装“奇特”的黄色小轿车停靠在路边,便前去对车辆进行检查。“我刚从小区出来,轮胎坏了,停在路边换一下轮胎。”看到交警走来,黄色小轿车驾驶员十分紧张,立即停下手上的动作。通过交警检查和询问,驾驶员承认自己对车辆进行了多处改装。
“我身边的朋友都喜欢研究改装车,油门的轰鸣声让我在路上行驶时感觉很酷,特别是将车改成和别人不同的样式,很博眼球。”据驾驶员称,他经常和朋友聚在一起聊有关改装车的话题,正好自己手上有辆车,便在某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了前后杠、尾翼、尾喉、避震、轮毂、轮胎等的改装,在路上行驶时感觉十分“抢眼”。驾驶员表示,虽然知道这些违法改装在车管部门不能备案,但是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偷偷上路。当天是因为从小区出来,轮胎出现了一点问题,本想在路边换一下,没想到刚停下车就碰到了交警。
因该名驾驶员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以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500元的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告知该名驾驶员非法改装车辆不仅会对自己的正常驾驶造成影响,还会影响其他群众的正常生活。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该车驾驶员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立即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多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邹忠昊 通讯员 孙洁 殷蕾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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