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9月6日讯 为了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工程交付保修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住宅工程交付保修工作实施,《通知》提到,在新建住宅小区实行“4个3”交付保修措施,即3个位置明示信息,3个渠道畅通报修,3个层级保障维修,3种方式主动反馈。
3个位置明示信息。由建设单位在大堂、电梯轿厢、户内分别设置《住宅工程交付保修受理公示牌》《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保修名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保修卡》;
3个渠道畅通报修。住宅交付后,业主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可以向房屋维修部门、物业客服部门报修,各部门应及时响应业主报修,履行保修义务。业主对于房修、物业部门的维修方式、时效等不满意的,也可以向建设单位“项目总”投诉;
3个层级保障维修。建设单位应对各类质量问题分级处置,简单问题“马上修”、一般问题“限期修”、复杂问题“承诺修”;
3种方式主动反馈。通过在房屋交付时向业主发放《住宅工程质量维修处理承诺书》,业主开放活动后在户内张贴《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活动质量维修销项表》,质量问题维修过程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业主反馈3种方式,建立业主与建设单位互信。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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