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应该如何处置?这个困扰很多小区的难题,近日在市北区海岸锦城三期有一个温暖而清晰的答案——2月8日起,该小区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发放公共收益,1548户业主陆续领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过年红包”,总额达77.4万元,平均每户500元。在公共收益管理常常成为小区焦点的当下,这个“别人家的小区”故事,提供了一个关于业主自治、信任构建与基层治理的鲜活样本。
现场
排队领“红包”业主乐开花
2月8日下午,记者探访海岸锦城三期,尽管是第一次来到该小区,但很容易就找到了业主领取“红包”的地点——在小区入口旁的原楼盘营销中心大厅内,业主们排起长队,脸上洋溢着笑容,现场秩序井然。
这得益于业委会与物业提前进行了规划,清晰划分为三个功能区,领“红包”流程如同一条高效运转的“流水线”:在等待区,9栋楼的业主根据各自楼座排成三列,物业工作人员和业委会成员穿梭引导,业主首先进行签字,初步确认身份。在证件核实区,业主们出示身份证与房产证,物业工作人员、业委会成员逐一核对,确保权益归属本人,核实无误后,一张领取现金的凭条被郑重交到业主手中。在现金领取区,物业工作人员、业委会成员再次对照凭条、身份证、房产证,确认三者信息统一后,才会从准备好的现金中,点出5张崭新的百元钞票递出。
“为业委会点赞。”“快过年了,有‘红包’领,多喜庆……”接过这实实在在的500元,许多业主脸上乐开了花。“搬进小区之后,这还是我们第一次领到公共收益分红。”居民李永征高兴地说,新一届的业委会是不久前选举产生的,走马上任后就梳理公共收益,这让他对业委会后续工作充满期待。
“前期,我们在业主微信群发布了发放公共收益的通知。考虑到部分老年业主不怎么看微信,业委会特意在每栋楼的单元门和电梯内贴了纸质通知,确保好消息通知到每家每户。”业委会主任卢秀海告诉记者,为了充分保障现场秩序,他和副主任朱继东,委员刘学恩、王可志、高翔全员“上岗”,各有分工。
讲述
从“一盘散沙”到“同心共治”
看到热闹的“红包”发放现场,可能很多人想不到,这个小区在过去几年也曾如“一盘散沙”。“我们小区的9栋楼在2012年至2013年交付。”卢秀海告诉记者,2017年,在兴隆路街道指导下,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然而,2022年上一届业委会任期届满后,基于种种原因未能选举新业委会,小区公共事务一度停滞。
在街道、社区的协调助力下,今年1月新一届业委会选举产生。作为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路社区海岸锦城三期党委书记、小区业主,德高望重的卢秀海被选举为业委会主任,朱继东任副主任,3名委员分别是高翔、刘学恩、王可志。“我今年75岁,朱继东、高翔30多岁,刘学恩、王可志50多岁。”在卢秀海看来,这支老中青结合的队伍,便于与不同年龄段居民沟通。
“服务业主、处理小区问题,我们都得‘靠上’。”卢秀海说,他已退休,其余4名成员均为经营者,时间相对灵活,能保障对小区事务的持续投入。业委会设立了常态工作机制:卢秀海平日驻守办公室接待业主、记录诉求,每周召开例会集中商讨,并承诺7日内给反馈。制度化运作,让居民反映问题有了可靠的受理通道。
谈及此次发放的77.4万元,卢秀海坦言这仅是公共收益的一部分。“这和咱居家过日子一样,不能只看眼前,还得为将来打算。”他告诉记者,剩余资金将用于未来的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建设等,这也有助于激发业主的责任意识。“以电梯维修为例,修理费从公共收益里出,大家都爱护电梯,支出少,未来能分享的收益就多。”这笔“明白账”,引导着业主从“旁观者”转变为共建家园的参与者。
观点
“红包”背后的治理启示
“这才是业主当家做主的样子。”“这样的业委会真好。”海岸锦城三期业主领公共收益“红包”的新闻在青岛晚报视频号发布后,迅速引起网友热议和点赞。“我们小区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好事。”“选举业委会喊了三年,我们小区到现在还没见着业委会。”……在为该小区、业委会点赞的同时,部分网友开始吐槽自家小区,折射出当下许多社区共同的治理困境: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一个能有效运作的业委会,为何并不容易?
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期从事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李先生。他认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往往面临“程序正义”与“业主共识”双重门槛。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条例,成立业主大会需“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再经参与表决的业主“双过半”同意;选举业委会同样需要“双过半”。这道程序,在实践中常因业主参与意愿低、组织动员难而搁浅。李先生感慨地说,管理公共收益是“众口难调”的精细活,考验业委会的智慧与公信力。首要前提是成员要秉持为业主服务的公心,而最有效的“防腐剂”“黏合剂”是公开透明。此外,业委会成员需兼具热情与能力,不仅要善于沟通,更要了解民法典及中央到地方的物管条例,确保工作、决策合法合规。这样才能发挥小区自治新效能,助力绘制好安居、宜居、乐居的基层治理美图景。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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