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底,青岛的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98.9万辆。
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代表着公安交管业务的增长。近年来,青岛交警全面贯彻“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要求,不断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各项服务措施。
法规和政策是好的,现实情况却是复杂多变。要更好地服务群众,考验着大家的智慧和诚意。近日,记者走进李沧交警车管分所,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听民警讲述如何“办成事”。
老车主难出门,交警上门补办“大绿本”
12月18日,记者在李沧交警车管分所一号服务窗口看见,这里挂着一块“‘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牌子,副所长吴宝佳正在向群众解释政策。
“车驾管业务涉及种类多、所需材料各有不同。”车管分所民警告诉记者,部分群众对法规和政策不了解,经常来回补材料、多走冤枉路。这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就是要争取一次性解决群众和企业遇到的“疑难杂症”,让大家“办不成的事”“不好办的事”有地方找、有人管、有人帮。
在这个窗口,每天都有熟悉车驾管业务、最新法律法规的分所值班领导“坐诊”,专门向群众答疑解难。“除了上门咨询的,我们的服务台,还会分流过来一些咨询电话,我们都要好好解答。”值班副所长吴宝佳说。
今年6月18日,吴宝佳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值班时,接到了李先生的咨询电话。李先生称,父亲的名下有一辆轿车,想补办丢失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根据相关规定,车辆所有人必须到场办理,可李先生的父亲因患病卧床,岀不了门。李先生十分着急,只得打电话求助。
“‘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本人办理’的规定,是为了保护车辆所有人的财产权利,避免法律纠纷。”吴宝佳称,为了解决父子俩的困难,民警决定上门办理。车管分所民警和辅警当天赶到李先生家中,全程拍摄记录,确认了补办证书是老人本人意愿,让老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当天,民警就补办了机动车登记证书。
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每月两次“会诊”
规范是生命,服务是灵魂。要做到规范化,必须对每一笔业务都一丝不苟——很多民辅警曾在一线中队工作过,他们眼中的车驾管业务,其实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监管。
今年9月,王女士向“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求助:她名下有一辆轿车,最近发现机动车登记证书不见了。王女士去补办时发现,登记车辆信息时用的是一代身份证,如今早已更换二代身份证。两代身份证号不同,证书无法补办。
为了让王女士少跑腿,民警一边安慰她,一边在档案库查询,很快查到了王女士最初的登记信息,确认轿车当时就登记在她的名下。民警帮王女士办好补办业务后,王女士向民警表示了感谢。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虽小,解决的却是群众、企业眼中的大事。正因为如此,大家更加需要耐心、优质的车驾管服务——据统计,李沧交警车管分所每个月都要通过“会诊”,解决两起业务办理中遇到的“疑难杂症”。“问题能直接解决的,现场解决;需要统筹协调解决的,我们向相关部门转办,有了结论后及时反馈。”民警说。
坚守原则,当好交通安全源头治理“把关人”
今年1月,一名男子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求助称,他想办理车辆年审,却在多地被拒。民警询问后发现,这名男子并非车主,车主已经办理了一个新的行驶证,男子手中的车辆行驶证已经作废。
民警告知这名男子,根据相关法规,车辆审核,必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行驶证;由于车主本人已经办理了新的车辆行驶证,旧证已作废。男子如要办理车辆审核,必须出示新证。“他很不高兴,说我们这是在给他‘添堵’,到最后说要投诉我们。”承办民警称,他们一边继续安抚对方,一边告知,良好服务的前提是依法办事——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公安机关无法确认车主名下的这辆车是否涉及财产纠纷,为避免相关法律风险,依法不予办理。
李沧车管分所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在不断推进“放管服”,将权限下放到基层——车管分所,就是将各类便民利民各项服务措施具象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就是要集中基层单位的力量,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李沧交警车管分所民警称。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首席记者 刘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