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日讯 我省相关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免费的试行期为两年,试行到2026年2月28日止,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氢能车辆车主如需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建议按以下流程办理:我市各氢能车辆推广、运营单位及时做好新增、变更氢能车辆信息汇总,并填写相关的明细表,由市科技部门报至省科技等部门审核后,函告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氢能车辆的车牌、车型等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设定好免费起止时间。氢能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即可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氢能车的车主和运营单位:要及时安装使用ETC套装设备。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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