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9日讯 振兴消费,青岛在行动。1月18日,青岛市出台14条商贸流通促消费政策,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4亿元,提振青岛消费、促进商贸流通业复苏发展。14条消费政策,聚焦汽车消费、电商平台、直播电商、新业态新模式、老字号、零售餐饮家电消费、首店招引、农村消费等领域。在山东省10条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4条创新性政策措施,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抢占新消费赛道。14条消费政策和配套的1.4亿元真金白银,预计带动全市消费增长150亿元以上。
发放汽车消费券。延续实施《2022年“亿惠青岛 驾享生活”汽车消费活动实施方案》汽车消费券活动的相关规定,以云闪付红包形式继续发放汽车消费券。上半年,全市新发放2000万元汽车消费券,支持消费者在青岛市内纳统企业购买乘用车。
加大电商平台培育引进力度。推动我市有实力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加快引进国内知名电商平台、电商大企业。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实现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且在全省排名前10位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网络零售额再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
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支持各区(市)举办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对参与电商直播专场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对一季度组织超过300家企业、举办3场以上直播电商促销活动且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幅前3位的区(市),每区(市)给予100万元奖励。
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鼓励餐饮企业抓住春节年夜饭消费黄金档期,推出年夜饭系列预制菜,开展年夜饭到家服务,扩大年夜饭消费。围绕打造“国际海洋美食之都”,举办10场以上“青岛食材节”“国际美食嘉年华”等餐饮促销活动,挖掘我市特色地标食材,打响青岛地标食材、特色美食品牌,推介我市餐饮名店、名品、名厨的内涵特色和形象风采,提升我市餐饮消费特色。鼓励我市餐饮企业积极参加省“美食不打烊 欢乐过大年”系列活动,争取省级奖励资金。
推动老字号传承创新。对省级老字号集聚区予以100万元奖励。引导我市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对2023年新设直营连锁店达到5家以上的老字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支持引进零售餐饮首店。2023年,鼓励零售、餐饮企业在青岛市注册全国全省独立法人首店。对首店引进主体(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给予每个最高10万元奖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1:1配套。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李沛 通讯员 邵京伟 谭平 陈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