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 11月底,城阳公安分局流亭派出所民警接到共享单车运营商报警称,部分共享电动车电瓶不见了。民警发现,共享电动车被人为破坏,电池被盗取。民警调取监控后一路追踪,12月3日上午在滨海路一工地内将盗窃电瓶的王某某抓获。王某某交代,11月初的一天,他骑着共享电动车回住处的途中,觉得很方便。王某某突然想起电动车的电瓶可以用在老家地里浇水的机器上,心生歪念,当场将电动车电瓶取走。
第一次得手后,王某某一发不可收拾,一个月内盗窃5次共享电动车电瓶。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林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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