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4日讯 为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崂山区发布《关于全域畜禽禁养的通告》。通告要求在崂山区全域范围内禁止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畜禽饲养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关闭后的后续监管,严禁出现新的畜禽养殖,一旦出现违法养殖行为,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其搬迁、关闭、拆除工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同时,《通告》也明确了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畜禽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据了解,崂山区在2017年开始实施全域畜禽禁养,2017年11月底已完成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的搬迁、关闭、拆除工作。近5年来,各单位严格落实全域畜禽禁养要求,有效改善了崂山区生态环境质量。因通告临近有效期,需重新研究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经过集体研究、征求各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等程序,重新研究制定了通告。新通告重点明确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关闭后的后续监管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如果出现新的畜禽养殖,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处置。
该通告要求的畜禽禁养范围为崂山区全域,所禁止的畜禽养殖是指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畜禽饲养活动。畜禽包括猪牛鸡等主要畜禽,其他品种动物依据其规模养殖的环境影响确定。延续全域畜禽禁养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提升。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