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谢申祥近日在《经济日报》撰文指出:
统筹数字贸易发展与安全,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个重大原则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具体实践。放眼未来,数字贸易方兴未艾,发展和安全的任务都更加艰巨。要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提高效率与规范秩序并举,加快完善数字贸易安全治理体系,在动态平衡中实现发展与安全的相互促进,推动我国数字贸易持续发展,为建设贸易强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完善制度规则,促进数字要素安全有序流动。健全与数字贸易发展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完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安排,为数据跨境流动划定清晰的安全边界、提供明确的规则指引。用制度的确定性对冲风险的不确定性,用规则的透明度保障流动的可预期性,数据等数字要素才能在安全前提下更好实现跨境配置,数字贸易才能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释放活力。此外,要以制度型开放引领数字贸易发展,加快推动相关基础性立法,统一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以制度规则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安全有序流动,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数字贸易发展动能。
第二,筑牢发展基础,提升数字贸易安全保障能力。打造坚实的数字贸易安全屏障,不能脱离发展这个根基。要以自主创新、产业体系、数字基础设施和企业能力建设为支撑,增强数字贸易的发展韧性。加快关键核心数字技术攻关,夯实数字贸易发展的技术底座。培育壮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产业,为数字服务贸易和跨境数据流动提供安全防护。完善算力、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为数字货物贸易的供应链稳定提供支撑。引导企业提升安全合规意识和能力,助力破解数字贸易发展中的合规难题。同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技术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实现发展与安全的良性循环、互促共进。
第三,深化开放合作,提升数字贸易治理水平。要统筹国内治理与国际合作,坚持开放合作与自主可控相统一,在扩大共同利益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主动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和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贸易规则,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在深化国际合作中提升我国数字贸易治理水平,在参与全球治理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使我国数字贸易在更高水平开放中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彦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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