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日报社(集团)数字报纸
08:法治
热点聚焦
从制度供给、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把法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政法一线~~~
~~~城阳法院开展“蓝色风暴”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
法苑速递
深耕精品案例培育~~~
案件直击
胶州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收购活体珊瑚案~~~
琴岛律师之声
国曜琴岛(青岛)所受邀参加山东刑事辩护前沿论坛~~~
法律服务~~~正航律师所作出解析
莱西法院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
莱西法院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
未成年人身份不是“免罚牌”

  近日,莱西法院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警示广大青少年要遵纪守法。

  小甲与小乙系某学校学生。一日中午,二人在学校宿舍内发生口角。同宿舍的小丙、小丁亦因与小甲相处不睦,借机上前指责小甲。后小乙将小甲踹倒,小丙上前对小甲脸部、头部及身体进行殴打。经小丁与其他同学劝阻后事态平息,小甲随即报警。经鉴定,小甲不构成轻微伤。某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时年15周岁的小丙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小乙不满十四周岁,对其不予处罚;小丁未实际参与殴打,对其不予处罚。小甲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小乙、小丙系“结伙殴打”,应从重处罚,遂申请行政复议。当地政府维持原处罚决定后,小甲提起行政诉讼。

  莱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虽能证实小乙与小丙均对小甲实施了殴打行为,但不能证明二人存在共谋要共同殴打小甲的意思表示或联络行为。本案起因于同学间琐事口角,损害后果轻微,涉事者均为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处罚裁量适当、处罚种类符合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对实施学生欺凌的未成年人将依法给予处罚、采取矫治教育,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依法执行拘留。此案也警示广大青少年,未成年人实施殴打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同样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情节恶劣的,更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同学之间在日常交往中应该谦和待人、友善相处,学会以理性沟通化解分歧,而非诉诸暴力。家庭、学校、社会亦应共同发力,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护网,让每一个孩子都在法治阳光下前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青岛日报社
Copyright © right 青岛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第01版:首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科创前沿
   第04版:国内
   第05版:关注
   第06版:城事
   第07版:学习思考
   第08版:法治
青岛持续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名片
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事务保障业务授课竞赛举办
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黄岛区法院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
市北法院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
提升辩护专业水平 助力刑事司法公正
公司能否拒绝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未成年人身份不是“免罚牌”
青岛日报法治08未成年人身份不是“免罚牌” 2026-08-26 2 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