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阳法院聚焦涉民生、中小微企业等首执案件及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组织开展“蓝色风暴”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41人,司法拘留9人,结案35件,执行到位金额113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青岛某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建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标的为55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办案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孙某某当庭仅愿意支付5万元,而申请执行人则坚持要求全部履行完毕。办案法官“背对背”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经几个小时持续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孙某某当庭履行20万元,余款分期履行。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标的为1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办案法官通过线上查控及线下调查,均未发现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集中行动期间,办案法官成功找到徐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办案法官释法明理,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对徐某采取拘留措施。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标的为40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刘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态度强硬,表示没有还款能力,后经办案法官悉心调解,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刘某提出将其名下新分的拆迁安置房抵顶案款35万元,并协助申请执行人杨某到社区办理相关抵顶手续,剩余债务由刘某分期履行。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产生离婚纠纷,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按期支付抚养费,周某抚养两个未成年人,生活较为困难。办案法官研判被执行人轨迹,制定拘传方案,成功找到刘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刘某现场将执行案款缴纳到法院账户,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为其解决了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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