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张一婷近日在《经济日报》撰文指出:
当前,服务业已成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要掌握开放方式、开放节奏、开放范围的主动权。
积极推进服务领域制度型开放。动态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重点缩减电信、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限制措施,探索取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业务范围等约束,扩大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开放范围。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金融服务、电信、电子商务、数据跨境流动等规则转化与衔接,开展更大力度的先行先试、更大范围的压力测试。
提升开放试点自主创新功能。基于发展基础和产业特色,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开展首创性、特色化、差异化探索,支持北京、上海、广州等已有试点聚焦高端服务、数字服务、绿色服务等领域拓展开放深度广度,支持大连、宁波、厦门等新增试点结合港口经济优势,在航运、物流、海洋经济等领域形成特色开放经验。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先行先试作用,稳步推进全国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加快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增强重点领域自主开放力度。围绕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开放、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开放、新兴服务业前瞻性开放,提升服务领域自主开放水平。加快推动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扩容工作,研究制定有序扩大教育、文化领域自主开放实施方案,支持外资增加养老服务、职业教育等服务供给。加大金融、物流、研发设计等领域开放力度,聚焦数字服务、绿色服务、专业服务等谋划布局扩大开放试点。
优化服务领域开放制度环境。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依法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与经营自主权,优化境外人才过境免签、永久居留、工作许可、职业资格认可政策,完善跨境支付、外汇结算等金融便利化措施,健全与外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开放和安全并重,提升服务领域开放风险处置能力。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彦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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