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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海岸新区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进行公示的通告

  为规范西海岸新区道路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参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道路停车泊位统一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经研究确定,现由新区青岛西海岸泊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区道路泊车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灵海路、瞭望山路、毛家山路、白石山路等39条道路的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根据《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拟实行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起止时间

  自2024年6月8日8:00起施行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停止时间另行通告。

  二、收费路段

  1.灵海路(毛家山路至瞭望山路南侧共21个泊位);

  2.灵海路(白石山路至毛家山路南侧共24个泊位);

  3.瞭望山路(灵海路至文瑞路西侧共23个泊位);

  4.瞭望山路(文瑞路至东岳东路西侧共16个泊位);

  5.瞭望山路(东岳东路至灵海路东侧共10个泊位);

  6.毛家山路(胶州湾东路至灵海路双侧共75个泊位);

  7.毛家山路(灵海路至文瑞路双侧共50个泊位);

  8.毛家山路(文瑞路至东岳东路双侧共76个泊位);

  9.毛家山路(东岳东路至滨海大道双侧共46个泊位);

  10.白石山路(灵海路至文瑞路双侧共33个泊位);

  11.白石山路(文瑞路至东岳东路双侧共76个泊位);

  12.学院路(灵海路至文瑞路双侧共20个泊位);

  13.学院路(文瑞路至东岳东路双侧共45个泊位);

  14.文瑞路(金爵路至玉皇山路北侧共34个泊位);

  15.文瑞路(玉皇山路至学院路北侧共36个泊位);

  16.文瑞路(学院路至白石山路双侧共70个泊位);

  17.玉皇山路(灵海路至文瑞路西侧共13个泊位);

  18.玉皇山路(文瑞路至东岳东路东侧共29个泊位);

  19.玉皇山路(东岳东路至滨海大道双侧共48个泊位);

  20.海港路(灵海路至文瑞路双侧共26个泊位);

  21.海港路(文瑞路至东岳东路西侧共26个泊位);

  22.金贝壳路(金帆路至金球路双侧共16个泊位);

  23.金贝壳路(金球路至金豹路南侧共10个泊位);

  24.金贝壳路(金豹路至金鹰路双侧共22个泊位);

  25.金贝壳路(金鹰路至金马路双侧共11个泊位);

  26.金贝壳路(金马路至金鸡路南侧共16个泊位);

  27.金帆路(金贝壳路至金棕榈路东侧共30个泊位);

  28.金球路(金贝壳路至金棕榈路双侧共29个泊位);

  29.金球路(金棕榈路至星海湾路双侧共33个泊位);

  30.金豹路(金贝壳路至金棕榈路双侧共9个泊位);

  31.金鹰路(金贝壳路至金棕榈路双侧共37个泊位);

  32.金马路(星海湾路至金贝壳路双侧共15个泊位);

  33.金马路(金贝壳路至金棕榈路双侧共20个泊位);

  34.金马路(金棕榈路至星海湾路双侧共17个泊位);

  35.金棕榈路(金马路至金鸡路双侧共29个泊位);

  36.星海湾路(金帆路至金球路北侧共9个泊位);

  37.金凤凰路(东岳路至滨海大道双侧共65个泊位);

  38.银屏山路(五台山路至齐长城路双侧共90个泊位);

  39.清凉山二路(汉江路至沱江路双侧共98个泊位);

  三、收费标准

  以上停车泊位执行收费标准为:

  (一)当天8:00(含8:00)至18:00(含18:00)为白天时段,实行停车计时收费,以30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当天18:00(不含18:00)至次日8:00(不含8:00)为停车免费时段。白天时段首停30分钟(含30分钟)免费;超出免费时段后,小型车首小时内1.5元/30分钟,首小时后2元/30分钟,每天(最高)15元,计月收费为200元/月;中型、大型车辆计时标准在同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递增0.5元/30分钟、1元/30分钟,日间及计月收费上限分别为同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的1.5倍、2倍。

  (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等应当免费。军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驾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代步车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号牌车辆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政府价格管理的道路泊位内首停免2小时停车费,已在某一道路停车泊位享受优惠减免的新能源车,当日在其他政府定价道路泊位停放的,不重复享受减免。

  四、在收费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驾驶人须将车辆按顺行方向有序停入单个停车泊位内,并在驾车驶离泊位前自觉按收费公示牌提示的既定停车收费标准缴纳当次停车费。

  (二)驾驶人在驾车停泊和驶离泊位过程中应配合现场停车管理员的指挥,一车一位,依次顺向停放,严禁停压车位标线或一车占两位。

  (三)车辆停放后,驾驶人应及时拉紧手刹,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带走贵重物品,自行做好车辆停放的安全防盗工作。

  五、附则

  1.以上内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面向新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期间,青岛西海岸泊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公示内容进行解释(咨询电话:68971869,开放时段9:00-11:30,13:30-17:30)。

  特此通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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