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以拓宽执行思路、穷尽执行措施为常态,践行“快捷执行、生道执行、谦抑执行、能动执行等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四度”工作法,即对首执案件的执行重在“速度”,对陷入僵局案件重在“力度”,对矛盾易激化的房迁案件重在“温度”,对与当事人生计休戚相关的涉民生案件重在“深度”,为善意文明执行筑起“速执之道”。
某水产公司拖欠李某两万元工资,李某经过劳动仲裁后,向市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该公司名下的车辆、房产、银行账户进行网络查控,一无所获后,又到公司注册地址进行走访,发现其办公地点也是“人去楼空”。
法官调查发现,这家公司2022年就已经搬走,还拖欠租金和物业费。随后,承办法官又到市场监管局调取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和股东身份信息,发现公司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王某居然是个70岁的老太太,而且她说什么都不知道。法官根据公司注册时登记的电话联系到了疑似实际控制人朱某,但是他却回答“这个公司跟我没关系,别找我”。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经过研判得出结论:公司注册登记需要用到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因此王某很可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亲属或朋友关系。于是法官决定通过给王某施加压力,促使真正的幕后控制人现身。
日前,承办法官对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王某作出“罚款五万元,司法拘留十五日”的《预处罚决定书》,对王某进行电子送达后,又专门到其居住的社区进行张贴。果不其然,次日,在王某的强烈要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现身,来到法院要求主动履行,并于当日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对朱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对王某进行释法说理后,撤销了对王某的预处罚决定,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结合此案谈到,该案的成功执结在于精确把脉、精准施策。执行法官抓住了王某对自身声誉和社会评价的顾虑,巧用“预处罚”措施让实际控制人朱某现身履行义务,一方面彰显了执行法官“用心执行”的为民情怀和使命担当,另一方面也为类案执行提供了思路指引,是“深度”工作法的典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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