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诉前调解一起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解决知识产权创造者与使用者之间商业利益的平衡问题,为支持企业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原告深圳某科技公司发现,青岛某商务公司未经许可在北京某科技公司经营的网站上销售侵权产品,原告通过公证购买方式获得了侵权产品,并对二被告的销售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原告认为被告制作、销售及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造成其经济损失,于2022年10月13日诉至青岛中院。
青岛中院立案一庭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告知可以先行调解,既能快速化解纠纷,又能节约诉讼成本。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青岛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立即着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本着从企业需求出发、快速实现双方利益平衡的原则,调解员研判案情后,在法官的指导下制定了初步调解方案。同时,为克服疫情带来的不便,调解员通过远程视频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阐明法律关系,列举类案裁判,寻找利益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诉前签署调解协议。11月8日,原告申请撤诉,本案未收取任何诉讼费。
类似的知识产权纠纷之所以能够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得益于青岛中院持续推进的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机制。近年来,青岛中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专业调解机构衔接,引入青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多家专业机构,律师、知识产权专家、高校或科研机构专业人士、专利代理人等多领域调解员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化解工作,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青岛中院将继续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工作理念,持续加大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力度,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渠道,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