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本报8月28日讯 青岛是严重的资源性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86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9.5%。为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动深度节水控水,市水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青岛市落实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重点围绕表彰奖励、资金投入、金融扶持、税收优惠、价格调节等关键问题,制定7项具体措施。据悉,这是我市首个综合性节水激励政策文件。
《措施》中明确7项具体激励措施,包括支持节水载体建设、发挥资金扶持和表扬激励作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模式、推进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以及引导水权交易、健全水务经理制度等,并首次明确“将节水载体建设结果与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挂钩”“对在水资源集约利用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对创建为省级以上节水载体的企业(单位),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等激励措施。
《措施》提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分级负责、协同推进各领域各行业深度节水控水,强化政策集成,完善配套措施,推进改革创新。到2025年,形成较为健全、协调配套的节约用水激励政策体系,基本构建起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符合青岛实际的集约节约用水促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