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 羽
本报8月28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通知》。《通知》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作出部署,要求符合条件的健身场地设施要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切实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难题。
目前,我市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为公共体育场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场地设施和学校、事业单位健身场地设施等四大类。
《通知》提出,要根据国家关于有序促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要求,区分类别扩大健身场地开放范围。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体育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民健身日免费向社会开放。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其他场地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场地设施,要强化公益属性,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学校健身场地设施,要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以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主要时间段为早晨学生未到校之前、下午学生放学后,以及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等。事业单位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