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市监罚告〔2022〕01015-01025、01027-01030号)
青岛萨来多餐饮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该15家企业涉嫌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执法人员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系统查询发现,上述15家企业未按规定提交2019年、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执法人员对上述15家企业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执法人员对上述15家公司纳税申报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了取证,该15家公司从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19日取证日截止,依法未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依法进行纳税申报;该15家公司从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取证日截止,亦未向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缴纳社会保险。
以上事实说明该15家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上述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青岛萨来多餐饮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联系不上,特通过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附件:15家企业名单
联系人: 张灏 霍青 联系电话:83095520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15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驻在场所
1 青岛萨来多餐饮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漳州二路50号
2 青岛金那来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寿光路3号2390室
3 青岛唯你待客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9号4号楼1003户
4 青岛玛芒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漳州二路50号甲
5 印智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40号2502户
6 青岛摩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1号楼1910户
7 青岛成侯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9号1号楼304户
8 青岛大步流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9号1号楼601户
9 欧瑞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1601室
10 青岛艾莱福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2号1单元2302户
11 青岛帕斯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市四方区嘉定路5号
12 青岛山之前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57-5号
13 青岛青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武昌路1号2-10
14 青岛韩星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上杭路29号
15 爱必胜(青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市南区服务部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46号150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