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孙欣
本报8月9日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年底。与上一轮技改政策相比,新政更加细化和精准,力求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振制造业企业投资信心,推动“青岛制造”加快向“青岛智造”和“青岛创造”转变。
在奖补比例设置上,新政在普惠性设备投资奖补比例为12%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投资情况和对青岛产业的贡献度设置不同档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奖补比例视情况提高至14%和16%,单户企业最高可获得不超过600万元的奖补。
在青岛重点布局的产业领域,政策也有所倾斜。根据实施细则,企业在申报年上一年度设备投资达到6000万元,且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能家电、高端装备、新材料、高端化工等产业领域的,企业自愿申请并经过专家评审后,获得奖补上限可由6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此外,青岛还首次将股权投资方式引入技改奖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