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本报8月3日讯 “闯红灯、逆行、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这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生的交通乱象是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路面管控的重点。为整治交通秩序,缓解道路拥堵,提升城市品质,自6月份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发起“六大攻坚行动”,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今天上午,交警市北大队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治理和重点区域交通乱象整治攻坚行动,在台东商圈周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55起。据统计,自6月份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45000余起,其中闯红灯2400余起,逆行11000余起,不佩戴安全头盔32000余起。
“家里有头盔,今天出门太着急了,忘记携带了。”今天上午9时40分,在威海路上,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时这样说。民警向其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并按规定处以20元罚款。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今后一定按规定佩戴头盔,做到安全驾驶。记者注意到,在上午查处的55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中,不配戴安全头盔有37起,另外还有闯红灯3起,逆行15起。
“中队在加强路面管理的同时,主动联合街道社区和外卖快递企业,广泛宣传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具体要求,有效提高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遵章守法率。”交警市北大队威海路中队中队长宋书君介绍。
“交警部门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严管,同时定期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重点针对辖区主要路口、路段,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骑行中接打电话、不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一律处罚到位,教育到位。”交警市北大队副大队长李国颂表示。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按照《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为配合全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迅速发起文明交通宣传攻坚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围绕整治行动重点,自7月6日至今,已组织开展4次交通秩序整治集中活动,加强对不文明交通典型案例曝光警示,进一步扩大了交通秩序整治影响覆盖面,重点区域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