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是当今美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主体。历史上,美国财政政策经历了从依赖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的过程。
美国建国之初,为偿还独立战争期间积累的大量国内外债务,缓解信用崩溃造成的财政压力,美国中央政府制定并大力推行土地财政政策。1783年,在英国承认美国独立的《巴黎条约》中,除承认13块殖民地独立之外,还把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佛罗里达以北、五大湖以南的英国殖民地,都划给了美国。这块土地的面积,足足有150万平方公里,几乎是原来13块殖民地总面积(80万平方公里)的两倍。当时的美国,还没有成立联邦政府,只有一个从大陆会议转变来的邦联国会,协调13个州之间的事务。为处置这一大块土地,邦联国会先后出台了1784年《土地法令》、1785年《土地法令》和1787年《西北法令》,一方面规定了美国在新的土地上建立州的原则,另一方面也开创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制度。
从1776年美国建国至1862年近百年间,美国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主要依赖的正是土地财政收入。与此同时,美国几乎无偿从原住民手中掠得大片土地,再加上从法国拿破仑政府手中廉价购买的路易斯安那州,美国政府获得大量土地并通过倒卖土地大发横财。美国政府用1500万美元购买的大量土地,平均每英亩仅仅3美分,这些土地转手卖给新移民,最低都是1.64美元/英亩,获利50多倍。美国政府通过拍卖土地获得巨额出让金,土地财政由此兴起。
然而,土地财政在发展农业、吸引劳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1814年至1818年的西部地产投机热,引发1819年美国的债务危机。接着,房地产泡沫被引爆,导致了1837年的“美国大恐慌”,银行倒闭、工商业破产、基础设施停工、失业率剧增等问题接连出现。
至南北战争期间,历时近百年的美国土地财政政策,随着土地私有化的全面实施,步入了尾声。
张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