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扫墓祭祖的活动将会不断增加,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湖南嘉禾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近年来审理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案为鉴,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基本案情
2018年2月14日上午,侯某和家人一同前往嘉禾县珠泉镇某村山上进行祭扫,其间,侯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鞭炮,在侯某等人离开后,鞭炮纸屑复燃引燃附近杂草,并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本次森林火灾的过火总面积为1501.9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328.7亩;楠竹未成林造林地39.1亩;苗圃地10.5亩;灌木林地138.5亩;宜林荒山荒地794.1亩;非林地面积191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94946.81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侯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328.7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侯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侯某亲属还与本案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侯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肖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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