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一居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上门后拒绝帮忙搬运患者下楼,称搬运患者并非其义务,且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搬运,需家属自行搬运患者,双方就此起了争执。2月26日,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目前正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工作。
急救人员不搬运患者引发争执
据视频显示,两名120急救人员上门后,家属要求其搬运患者下楼,工作人员称自身患有腰间盘疾病,无法帮助搬运患者下楼,且自己“没有这项义务”。双方起了争执,患者质疑“腰间盘还能干这活儿吗?”120急救人员回复“要是能抬就帮你抬了”“我们是医生,不是担架工”。
2月26日,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发生此类争执主要是救护车担架员配备不足所致,目前该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
担架员配备不足问题何解?
120救护车人员配备不足,担架员缺失,需要医护人员或病患家属抬担架,乃至引发纠葛延误病患诊疗的事,在现实中时有发生。
据媒体报道,2016年,某地市民曹女士的81岁老父亲突发脑血栓,120急救人员赶到后,要求家属自己找人抬病人下楼。家属花了20分钟找人帮忙,将患者送医后,医生称已经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家属质疑120要求其找人帮忙抬患者此举,耽误了抢救的最佳时间。对此,120急救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急救人员考虑到患者的安全,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才能抬患者下楼,整个过程未违规。
那救护车上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和人员分工应该是怎样的?国家卫计委2013年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其第十九条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第二十条则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等。尽管国家卫健委已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由于各地方省市情况不同,担架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仍有发生。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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