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是子女心中万分挂念的人,老人的身体健康更是子女最关心的事。如果老人生病了,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快看过来,保存这份详细的医保政策宝典,为老年人看病就医解决后顾之忧。
一重保障
门诊报销保小病、慢病
门诊统筹
老年人因患感冒、发烧等常见病,到签约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
在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退休职工可报销60%,一、二档缴费居民可报销5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可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一、二档缴费老年居民使用高血压、糖尿病两病药品,报销比例为60%。
青岛市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退休职工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120元,一档缴费居民每年800元,二档缴费居民每年600元。
门诊慢特病
老年人因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需长期在门诊看病拿药的,可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并自主选择定点在一家医疗机构,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超出起付标准的可纳入医保报销。
目前青岛市共有67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其中包含29个有限额病种和38个无限额病种。
二重保障
住院报销保大病
老年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
哪些人住院可以报销?退休职工:累计缴费年限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参保居民: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
住院起付标准参照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执行。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白血病结核病的门诊慢特病患者,一个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三重保障
护理保险保失能
老年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属可为其申请照护需求等级评估,评估达到三、四、五级或重度失智的,老人在定点护理机构发生的医疗服务费和照护服务费可按照规定予以报销。
为满足不同群体不同需求,青岛市设计了“家护”“院护”“日护”三大类护理服务形式。
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包含医疗服务和照护服务两大服务内容,其中医疗服务主要包含医生巡诊、检查检验、药品等内容,而照护服务则涵盖了医疗护理、功能维护、生活照料、辅具租赁等61个技术性较强或家属不能独立完成的服务项目。照护需求等级评估为三、四、五级的,参保职工每周可分别享受3、5、7小时照护服务,参保居民每周可享受2、3、5小时照护服务。
退休职工报销90%,一档缴费居民报销80%,二档缴费居民报销75%。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定点护理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按比例报销,发生的照护服务费按照照护需求等级不同,报销限额也有所不同。
失能老人的家属可携带患者社保卡及相关病历资料,就近选择一家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照护需求等级评估达到三、四、五级的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应待遇。失智老人的家属可携带患者社保卡及临床专家出具的病历资料,向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评估达到重度失智的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应待遇。
记者 崔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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