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民:60岁及以上,只要是健康老人,不强迫属自愿,能干力所能及的事还有钱赚,这应该是好事。出去找点事做,至少首先可以“避免闲出毛病”;二来也挣了钱,解决了一部分经济问题;三则也体现了“我没老不中用”,可谓有利而无弊。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外出找事干,有的未必就是缺钱,钱只是一种肯定老人的付出价值。有的真属于“闲不住”。这类闲不住的老人,有人请有人利用应是一件好事。
洪荣:老有所为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老人们在身体健康时,应该找点事干,社会上很多无私奉献志愿者,就是想为社会做点贡献。但前提是你必须身体健康,为自己、为别人着想,不给任何人添麻烦,保证能胜任这些工作。
戴琳:我感觉有关雇用60岁以上老人工作的问题,除了贴补家用、发挥余热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权益不受伤害,毕竟这个年纪再去工作,单位不会跟你签劳动合同,所以,有些工作协议、保险之类的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备万一。另外,还是要呼吁政府尽快出台与老年人再就业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则,为老年人再就业保驾护航。
孙唱: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不能雇用60岁以上出来干活,雇主和老年人都要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危险的工作还是不能雇高龄的人,比如高空工作,出问题谁都承担不起责任。所以,我觉得,雇用老年人工作,还是要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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